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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迎管理新规,多地已实施,两轮车、三轮车、老年代步车在内

2023-04-18 01:57:11 来源:新能源战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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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今年315后,电动车的头盔问题成为全国市场检查的焦点之一,市监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头盔的3C问题展开持续性的调查。尤其是7月1日起,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即将执行,这也意味着头盔也将和电动车一样正式步入3C时代。

除了头盔的全国性问题,各省市区域也陆续出台并展开了一系列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政策,一起来看一下吧!

北京

为保障市内500万辆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将逐步推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接口统一接入市级管理平台,为近500万辆电动自行车提供安全可靠的充电服务。

新标准要求,收费标准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价格公开透明,包括充电单价、充电量、收费总金额等在内的收费明细应准确显示。

广东东莞

近日,东莞市召开《东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通用管理规范》《东莞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星级评定通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制定启动会暨首次研讨会。

市场监管局将组织市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协会加快推进两项团体标准的出台实施,并协同消防、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整治,对销售门店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以及整车电池分开运输到店等行为进行重点摸排打击。

河南商丘

今年4月1日开始,商丘电动三轮车、低速四轮车的禁行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大面积24小时禁行开始执行,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商丘第三阶段的进行目标将进一步扩大范围。

辽宁 铁岭

4月15日-12月31日,铁岭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将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根据《铁岭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要求,现用的“违标电动车”在过渡期内上牌可上路行驶。2024年3月1日起,所有“违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违反规定上路行驶的,依法进行查处。

黑龙江

5月1日,《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将施行,此次《条例》将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纳入管理。

用户需携带购车发票、合格证进行登记挂牌,电动摩托车以及低速电动车,则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申请机动车办理挂牌,并且驾驶人应该取得相应的准驾资格后,才能合法上路。

山西大同

5月1日起,《大同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将车辆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都覆盖,并且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低速载货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

要求商家销售的车辆要确保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车辆的外形特征与技术参数。车主在选购车辆后要进行挂牌、持证上路等要求,并且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河北省

5月1日起,河北省将正式执行《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来管理电动车。要求驾驶电动车上路必须悬挂车牌。

目前河北省已经明确了对于违反条例规定,驾驶没有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或者没有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初次发现将被予以警告,若拒不改正者,将予以罚款。

新一波政策持续出台,对各地电动车市场将带来巨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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