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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购药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本报讯(实习记者柴嵘)9月1日起,北京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将实行定向使用。近期,很多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关心,今后在定点药店购药时,如何使用个人账户?对此,北京市医保局表示,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自主购药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但可持社保卡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进行支付。
此外,市医保局提醒,自2022年12月1日起,共济账户功能正式生效。参保人员使用个人账户(含共济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后发生退费时,医药费用按原渠道退还。
【编辑:刘阳禾】